7月3日,记者从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厅了解到,该厅聚焦社会关注的农村地区食品原料污染、知假造假、欺骗误导消费三大问题,扎实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切实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自治区市场监管厅通过召开专项整治推进会、调度会,层层压实责任,明确攻坚方向。制定《宁夏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台账》,明确主体责任落实、食品污染治理情况、制假造假情况等7项检查要素,细化25条操作指引,为基层监管执法提供了清晰的“路线图”和“标准尺”。近期,该厅组成4个督导组开展督导检查,检查农村集贸市场13个、农村食品销售店12个,发现问题124个,要求属地市场监管局跟踪督办、限时整改。抽检农村食品和食用农产品181批次,不合格25批次。专项整治行动以农村地区食品生产企业、小作坊、小餐饮店、小便利店、小摊贩和农贸市场为重点对象,全面排查风险隐患,目前已检查农村食品生产经营主体13068户次,整改问题隐患3986个,责令整改426家,责令停产停业1家,取缔无证生产经营1家,查处违法案件254起,罚没58.1万元,收缴假冒伪劣食品2353.25公斤。
全区市场监管部门通过建立“短期突击检查+长期监测机制+加强普法宣传”监管机制,进一步压实经营者的主体责任。针对检查和督查中发现的食品安全隐患问题,联合农业农村等部门召开警示约谈会,约谈市场承包方、早市开办方及重点商户,明确责任分工与整改时限,发布防范农村假冒伪劣食品告知书。开展“靶向式”普法活动,深入农村集市、露营地、农家乐现场指导,详细解读相关法律法规,并通过线上发布消费提示,线下发放宣传彩页、开展培训等形式,普及农村食品安全知识和消费常识,提升经营者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以及农村消费者的食品安全辨识能力和维权防范意识。(记者 陶涛)